民法典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規范。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具體如下:
1、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2、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翔實的規定,并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
3、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一條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依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于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民法典》的頒布,實現了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是我國法治建設發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人民權利的“宣言書”“保障書”,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民法典》直接以“民”命名,以民事權利體系為基本構架,進一步健全民事權利種類,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規范公權,保障私權”,為人民群眾權益保障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武器,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維護人民權益,促進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保障書。
《民法典》是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石。《民法典》對主體制度、物權制度和合同制度作出系統規定,為市場經濟運轉設立了市場準入、財產權屬與利用、市場交易規則等,使其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條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幾部法典命名的法律
法律分析:是新中國第一部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義。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內容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是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民法典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民法典立法的目的是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法律分析
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只有充分保護私權,才能全面保障和維護公民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規范公權。民法典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匯編,更是中華民族精神和新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反映出一個民族對生存發展民生關鍵問題的基本立場。縱觀世界法制發展史,那些具有世界性影響的法典,通常都是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形成的,凝聚起這一時期社會發展要求的廣泛共識。新中國成立以來,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較好的制度基礎、實踐基礎、理論基礎和社會基礎。黨的十八大以來,立法工作堅持以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為根遵循,結合民生實際,密切關注人民發展要求,體民情、聚民意、保民生,創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更加深刻地回答了法治建設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項重要立法目的。民法典在總則第一條中明確提出“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是
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翔實的規定,并規定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部總共1260條的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實施后,一些民事領域的單行法將不再有效。
民法典規定了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多項重要制度,涉及社會生活方方面面,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其頒布實施將進一步發揮民事法律制度的引領、規范、保障等功能,有力夯實全面依法治國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詳實的規定,并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嗎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民法典在編纂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社會熱點訴求,滿足新時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于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于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于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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